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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覺得在喜歡的人面前,應該是很輕鬆很自在;
想說什麼就說什麼,想笑就笑,想哭就哭;
想表現什麼就表現什麼,不需要刻意隱藏。
 
我承認我有「形象潔癖」,所以我只認同一半。
 
在情人身邊有「輕鬆感」,固然是好事。但是,情人畢竟不是朋友、不是家人。
記得七八年前看過一部韓劇「最愛的人是妳」(那時韓劇還不紅-.-)
劇中的爸爸開玩笑地跟女兒說:「拜託妳保持點形象好不好?怎麼可以在男朋友面前露出妳的腳ㄚ子呢?情人可不是妳的兄弟姐妹!」
當然,這是韓國的觀點。女生不能在男朋友面前露出腳指頭或許是有點太嚴苛。
不過讓我得到一個觀點──情人畢竟與家人或朋友是不一樣的。
 
朋友與家人,或許可以容忍我們吃飯不小心發出很大的唏唏囌囌聲;
或許可以容忍丟在房間角落幾天都忘了拿去洗的襪子(這個有點可怕@@);
或許可以容忍突如其來卻不小心忘了遮掩的哈欠;
或許可以容忍我們種種不小心的不雅動作(內容請自行想像)。
這是為什麼呢?
其實我也不是很明白。
也許是因為初識於「生活在共同環境」,所以對我們的日常生活習慣習以為常,見怪不怪。
 
但是對於情人,是基於某一特點而互相吸引。
應該以此特點為中心,蔓延自己好的一面給情人。
所以,還是要注重形象,這個意思並不是說要掩飾自己的缺點。
因為我認為剛剛提及的那些,並不算「缺點」,而是一種慣性表現。
 
慣性表現是可以改變的,我覺得啦!
所以,結論就是──
每個人應該多少都有不好的慣性表現時候,但是在情人面前,還是將它們收起。雖然表現出自然的自己是好事,不過,形象還是很重要的!我想我永遠沒辦法接受一個會在我面前剔牙的男生 @@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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